打了一个金镯子,黄金竟少十分之一

发布时间:2022-09-06     发布人:

【案情简介】

日前,家住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的龚女士在当地某打金店用家中旧黄金加工一只手镯,加工前黄金称重为33克,手镯打好后只有29.7克,前后黄金失水了3.3克,损耗率高达10%,龚女士不认可,怀疑店家有猫腻,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向姜山消保委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姜山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对该打金店的电子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附合计量要求;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该店负责人表示在黄金加工前已与龚女士说明,黄金加工后重量会减少,只是减少数量,不能确定;龚女士对于店家的这种说法不认同,她认为加工前,店家没有说清楚,如果当时明确告知了会减少这么多,她断然不会加工。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店家同意按当日的黄金价,以损耗率5%为消费者结算,一次性补给消费者6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案例点评】

《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宁波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贵金属首饰更换以克数按当日牌价置换,消费者应承担损耗及加工费,黄金饰品损耗率3%以内,铂金饰品损耗率10%以内,加工费为当日牌价的10%以内,以件销售的贵金属饰品按售价的10%收取损耗费。

【消费提示】

鄞州区姜山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加工黄金手饰或购买黄金饰品时,要尽量选择有实力的、信誉度高的商家;黄金加工前要与商家约定黄金加工后饰品式样、损耗率及补偿标准;收货时仔细查验产品样式、质量是否与约定相附;出现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