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3)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四、名词解释.............................................................................................................(9)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费者相关保护法律赋予的职能履行公益性职责。
(二)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验、调查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市场主体及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统计等工作。
(五)承担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和档案价值综合开发利用。
(六)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建立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档案信息网络。
(八)参与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消费教育指导部
(三)档案管理部
(四)投诉调解处置部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72.72万元,支出总计872.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各减少7.22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2.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7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10万元,占89.50%;项目支出91.63万元,占10.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2.72万元,支出总计872.7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7.22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7.22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7.93万元,占77.6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6万元,占9.55%;卫生健康(类)支出28.46万元,占3.26%;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82.99万元,占9.5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7.24万元,支出决算为87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9.37万元,支出决算为67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6 %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8.79 万元,支出决算为4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3.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7.8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66万元,支出决算为82.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 0.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6万元、津贴补贴0.63万元、奖金143.55万元、绩效工资183.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6.64万元、职业年金23.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69万元、住房公积金82.36万元 、医疗费补助3.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9万元。公用经费8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6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0.14万元, 邮电费3.59万元、物业管理费15 万元、差旅费5.01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 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车运维费7.26万元、委托业务费2.97万元、福利费25.3万元、工会经费11.1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8.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56%。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占98.52%,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59万元,增长229.71%,主要原因是经批准购置1辆事业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占1.48%,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3%。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9.94%。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事业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3%。 主要用于事业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事业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系统内的人员来甬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支出。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28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系统内的人员来甬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支出,接待3批次,2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7.0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8.3%,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不需自行公开单位绩效结果,由部门操作完成。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是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